部门表示,对这件事情可酌情处理
本报讯 (记者 李志刚 实习记者 张明超) 3日,的哥连闯红灯,只为送病危女孩到医院。
3日5时45分许,的哥在大桥附近一加油站拉上一满脸是血的女孩和其家人
,加大油门直奔市中心医院。当行驶到大街和亚泰大街交会处时,看着信号灯在不停地闪,他猛地加大油门,出租车飞速冲过口,在大街和大马交会处,遇到了红灯,立刻急打方向盘,右转弯向北驶入大马。5时50分许,驾车驶入北安,并行驶到与清明街交会处,闯了红灯,直奔市中心医院。据了解,女孩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死亡女孩的父亲于先生说,我想当面谢谢那位的哥!要是部门处罚他,我愿意替他承担。
读者:闯红灯是为救人不应处罚
齐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说:“部门应该对此事酌情处理,如果警方真的要处罚那位的哥,那么其他的哥再遇到这种情况就都不管了,这对我们这个社会风气不利。”大多数读者认为,救人是一种义举,不应该处罚这位闯红灯的出租车司机。
:会酌情处理
市支队相关人员表示,为救人闯红灯的情况,部门会酌情处理。同时他也提醒广大司机,出租车毕竟不是专用救护车辆,不要轻易选择闯红灯,这种行为会交通秩序,留下交通事故隐患,不要救人不成反造成更大的。另外,交通法规在于社会公共利益。为救人而闯红灯只是一种个体利益的行为,对于社会整体利益来讲则造成潜在的危害,职能部门不能因为某个特殊原因而法律的普遍性。(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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