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通讯员蒋芳 报道:20日晚上,北海机场安全检查站在一旅客行李袋中查出一只警用强光手电,移交机场机关处理。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通讯员蒋芳 报道:20日晚上,北海机场安全检查站在一旅客行李袋中查出一只警用强光手电,移交机场机关处理。
4月20日晚上19时,北海机场安全检查站在执行北海--成都EU2716航班安全检查任务时,X光机显示一旅客行李包内有可疑物品,经安检人员开包检查,发现是警用强光手电,安检人员告知旅客械是不能随身携带乘机的,同时移交机场机关处理。值班问旅客是不是,是否有携带证明,并告知旅客如果携带有证明可到行李托运处托运。旅客称自己是某协警,民知旅客按照法律,协警不能配备和使用警械武器。
北海机场提醒旅客:执法人员执行任务需携带械乘机时,必须持相关证明办理行李托运不得随身携带;非执法人员托运和随身携带械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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