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其崇 通讯员 冯涛)4月25日,手机尾号为8589的市民致电本报反映,宿城区洋北镇一家小超市内销售带有警徽和标志的强光手电筒,而且价格不菲。这位市民不解地问,警用装备是否可以随便销售呢?(记者 徐其崇 通讯员 冯涛)4月25日,手机尾号为8589的市民致电本报反映,宿城区洋北镇一家小超市内销售带有警徽和标志的强光手电筒,而且价格不菲。这位市民不解地问,警用装备是否可以随便销售呢?
为了核实这位村民所反映的情况,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报料人所指的洋北街名为“一至多元精品超市”进行暗访。在这家小超市的货架上,记者看到一个藏青色的包装盒里装有强光手电筒,不仅有警徽标志,还有“警用”、“POLICE”等标注。记者询问营业员得知,这个警用强光手电筒零售价为110元。
普通小超市能否销售警用装备?记者随即联系了宿城洋北张。得知此事后,张当即带领一位赶到这家小超市。经查,这里除了销售这类警用强光手电筒之外,还销售一种同样为系统使用的手电筒,零售价在六七十元不等。当场询问店主为什么擅自经销警用装备?女店主支支吾吾地说“这批货是刚进来的”。随即将查到的6个警用强光手电筒予以依法查扣,并责令当事人到接受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张介绍,警用装备控制非常严格,倘若被获得,容易假冒去做坏事。即便部分单位出于安保需要配备橡皮,也要经过机关审查,使用、保管要求都非常严格,更不允许擅自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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