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可在中标(成交)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濉溪295号庐阳区政务办公楼2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可在中标(成交)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濉溪295号庐阳区政务办公楼2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可在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庐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金烨,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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