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背图 详解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157,591,7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66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33,083,2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45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4,508,5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11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7,584,4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6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565,6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5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8,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8%。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同意157,577,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反对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7,570,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5%;反对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157,577,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7,570,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8%;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157,577,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7,570,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8%;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157,577,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反对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7,570,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5%;反对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结论性意见: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2、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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