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先生:一家公司招聘,我应聘时跟招聘负责人聊的还不错,我就去上班并负责运营岗位,公司了我三个月的试用期。但由于团队开发进度缓慢,两个月之后产品还没上线,运营就没有对应的具体工作。后来公司老板觉得支付工资较高不能带来直接收益,便没通过公司劳资部门就单方面口头通知和我解约,他让劳资部门给我三天时间办理离职手续。我想请问律师:这种在试用期内无条件解约,是否?我应该如何?
饶律师:不。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在试用期内应当在符合的条件范围内,依除用工合同。如: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3、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等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发现上述情形时,才可依法向劳动者说由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企业便属于违除用工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七条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你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主张上述。
被、移送司法的消息传来,多个省市纷纷支持中央的决定。争先恐后的场面,与两年前被查时几乎一模一样。每每看到这种抢着表决心的场景,我都觉得别扭。抢着反腐的人群中,混杂着不少大老虎和苍蝇。
除了让中国品牌、中国文化走进拉美,习大大也为拉美带去了不少基建、金融方面的投资,此外也带火了不少拉美品牌。大大访问过的阿根廷“国庄园”,有一款葡萄酒现在受到国内不少人的热捧,更有阿根廷酒庄庄主组团到中国考察市场,大大的品牌效应果然不俗。
在根基极其脆弱的中,谈不要过度追求,这跟一个快饿死的人谈营养过剩的风险有什么区别?在仍在很多地方制造着、于法律之上的现实下,谈的好处和不可或缺,这跟一个营养过剩的人谈增肥的必要有什么区别?
看待复旦投毒案,现在就应从林森浩那句“我没有价值观”重新开始反思。没有价值观,就难有观;没有观,源于没有正确价值观。在这个价值多元的时代,必须要认知到,做价值判断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至少要建立在分清黑白的基础上,要建立在公平的底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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